各縣(市、區)城市管理部門,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
為進一步推進許昌市城市綜合執法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提升基層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水平,現將《許昌市城市綜合執法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2020年10月15日
許昌市城市綜合執法領域
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辦〔2020〕5號)、《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許昌市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許政辦 〔2020〕 18號)有關要求,進一步推進城市綜合執法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提升基層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水平,我局根據《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轉發保障性住房等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的通知》(豫建辦〔2020〕12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許昌市城市綜合執法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明確了《許昌市城市綜合執法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以下簡稱《標準目錄》)。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全面推進城市綜合執法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原則,最大限度提高社會輿論監督,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
(二)重要意義。公開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深入推進城市綜合執法領域基層政務公開的標準化規范化,是全面推進住建系統政務公開的基礎性工作,是立足基層實際、細化公開內容、規范公開流程、完善公開方式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進城市管理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對于建設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具有重要意義。
二、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全市各縣(市、區)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的城市綜合執法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
三、主要內容
《標準目錄》明確了城市綜合執法領域8類一級事項,138項二級事項公開內容、公開依據、公開時限、公開主體、公開渠道、公開對象和公開方式、公開層級等,提供了開展城市綜合領域政務公開工作的基本框架。各縣(市、區)城管部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結合城市執法體制改革和實際情況進一步調整完善本級目錄。
四、組織實施
各縣(市、區)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應當細化制定本級標準目錄,指導本級城市綜合執法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同時按照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要求,進一步明確公開內容的審查、發布、反饋機制,優化政務公開工作流程,整合力量,理順機制,明確承擔政務公開工作的機構,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回應社會關切,推動發布、解讀、回應的有序銜接。要定期抽查,對發現的應公開未公開等問題及時督促整改。要嚴格落實公開前保密審查機制,妥善處理好政務公開與保守國家秘密的關系。